证券日报网讯 10月14日晚间,精工科技发布公告称,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(简称“精工碳材”)与浙江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(简称“精工建设”)拟就精工碳材厂区二期工程项目签署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》,合同总价预估为7,000万元人民币。因精工建设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方朝阳先生所控制的公司,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第6.3.3条第(四)款之规定,精工建设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,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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